4月18日,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一次集体学习会。学院党委书记李发军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组织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学习。
会上,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第二章,党委书记李发军、副书记雷春芳作了领学。
会议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主题,开展了交流研讨。马敬副院长从党纪与国法之间的关系出发,结合《条例》学习进行了交流发言,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持依规治党,推进党纪建设过程中提出了党纪要严于国法,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党纪严于国法,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院长何俊毅交流发言,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是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
党委书记李发军对本次学习交流研讨进行了总结,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党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