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王兰教授参加“‘一带一路’国家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协同立法研究”论坛

发布者:张永祯发布时间:2022-08-17浏览次数:299

    2022年8月16日,由陕西省教育厅、西安交通大学联合主办,西安交通大学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丝绸之路大学联盟秘书处承办的“‘一带一路’国家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协同立法研究”论坛在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法学研究院成功举办,本次会议采取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进行。我院王兰教授受邀参加论坛研讨并与其他学者共同就“区域协调立法”的法律完善与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讨。


    王兰教授以“一带一路国家国际司法的统一化”为题,从协同立法与国际法创制间的关系、一带一路国际司法统一化的障碍两个方面,对一带一路国家国际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协同立法问题展开探讨。她认为,区域协同立法与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体制,以及现行的立法体制存在紧张关系,理论上对于区域协同立法的主体、事项领域、协同方式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缺乏充分研究。尤其是在单一制的国家中怎样确立横向行政区域之间的法律关系,值得深入探讨。她认为,与国际法的创制相似,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利益诉求决定了这个区域协同立法的现实需要,也就是说国内法上的协同立法可以从国际法的创制中汲取经验。而关于国际司法统一化,她提出,一带一路国家国际司法统一化还存在两个非常重要的障碍,即协调者的缺失和国际司法含义的不统一,这将导致国际司法统一化进程“道阻且长”。

    本次论坛会议获得了各方面专家学者的一致认可与赞扬,增进了相关学者和实务界专家的交流,有利于促进区域协同立法理论研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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