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元志法官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者:赵小培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333


2020102日下午,应我校欧洲杯下单平台邀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元志二级高级法官为我院师生作了一场题为《裁判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民事案例写作剖析》的讲座。报告由我车亮亮副院长主持,我院200余名学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为了激发同学们对裁判文书写作的热情,加深对裁判文书写作的了解,李元志法官从裁判文书写作基本要求和民事案例裁判文书剖析两大部分为我院同学进行讲解。在第一部分,李元志法官介绍了裁判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其主要包括裁判文书的功能标准格式写作的基本要求常见错误四方面。李元志法官对裁判文书的概念进行了细致解读并且指出了裁判文书写作的五个特点(即制定的法定性形式的规范性主旨特定性材料客观性制作的时效性)。抽象的概念总是需要现实案例解读来加深理解,李法官通过几个具体案例形象生动的帮助同学们理解了裁判文书的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对于裁判文书标准格式与写作的基本要求,李法官则通过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给同学们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她认为对于一个合格的裁判文书写作者而言,必须有文字功底法律功底责任心三个基本功。她用“七个体现”高度概括了裁判文书本身的格式要求与内容要求,她指出作为法律行业的从业者,裁判文书写作中一定要避免程序不当和误写等问题。在第二部分,李元志法官通过从裁判文书的评判标准三大诉讼裁判理念的差异比较对裁判文书写作的干扰因素具体案例剖析四大内容对民事案例裁判文书剖析。她指出裁判文书的评判标准主要有三点:1.诉辩、证据、事实;2.论理;3.格式规范及语言表达。李法官通过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以及行政审判的不同特点进行比对,指出了三大审判理念差异存在的原因及内容。李法官通过自己的切身实践经验告诉同学们在写作实践中对裁判文书写作的干扰因素包括案件本身因素裁判者因素、案外因素。她通过几个典型的民事案例剖析让同学们对今天的讲座内容有了更深的理解。



我院同学在本次讲座过程中深受启发,讲座氛围充满热情。通过李元志法官这次意义非凡的讲座,同学们了解和学习到了很多关于裁判文书写作的专业性知识,为以后我院同学能够胜任人民法院相关岗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后,车亮亮副院长对今天的讲座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并代表我院师生表达了对李元志法官的感谢。

会后,我院领导老师及学生李元志法官合影留念。



撰 稿:何羿铖

校 稿:李庆远

审 核:孙嘉皓

    摄 影:齐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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