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修订进展安排,各学院要进一步做好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修订要求
依据《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关于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规范要求》(见附件1),请各学院按照各专业学科属性选择对应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样本(见附件2、3、4)完成修订工作。
二、 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汇总后统一上报本学院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4室)。电子版发送至jiaoxk@nwnu.edu.cn。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全院教师积极参与,按时完成本次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教务处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