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在我校作学术报告

发布者:赵小培发布时间:2017-09-09浏览次数:31

 

 

 

 

 

201798日,应我校社科处、欧洲杯下单平台和商务印书馆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教授作了题为“大陆法系的变迁”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欧洲杯下单平台院长杜睿哲教授主持。欧洲杯下单平台师生150余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报告会上,何勤华教授首先从日本学者穗积陈重提的“法系”概念出发,阐述了瑞士学者霍尔和美国学者威格摩尔的“法系”概念,由此开启对整个大陆法系变迁史的讲解。整个报告会围绕大陆法系的内涵、历史渊源、主要特点,二战后大陆法系的变化,中国对大陆法系研究以及大陆法系生生不息的原因六大问题展开。

何勤华教授首先指出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一个世界性法律体系。在西方近代化过程中,欧洲各国复兴罗马法,依照法国立法模式来制定自己的成文法典,而其他国家也纷纷效仿,由此大陆法系逐步形成。

接着,何勤华教授从罗马法、日耳曼法、教会法、王室法、封建习惯法、中世纪商法和城市法等方面详细阐述了大陆法系的历史渊源。随后,又从完整的六法体系、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成文的部门法典、法律解释和法典注释学、从大学中发展起来的大学教育、教授型的法学家群体等不同面向揭示了大陆法系的特点。

最后,何勤华教授特别详细地讲述了二次世界大战后大陆法系开始吸收英美法系的成果、注重判例的作用、更加注意发挥法官的作用等变化情况。紧接着介绍了中国对于大陆法系的研究,进而指出大陆法系在生生不息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成文法典的传统、对其他法系成果的积极吸收以及职业的法学家阶层的存在。

报告会后,何勤华教授就大陆法系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法典的局限性以及大陆法系如何更好地发展等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互动,并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

 

                     (撰稿:陈雨田  审稿:车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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