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陈夏红博士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发布者:赵小培发布时间:2016-09-05浏览次数:36

 

 

 

 

 

 

 

2016年9月5日上午10点,应欧洲杯下单平台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中国政法大学破产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博士在欧洲杯下单平台模拟法庭作了题为《破产法十周年:从何处来?往何处去?》的专题学术报告。欧洲杯下单平台研究生和本科生同学百余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兰州大学欧洲杯下单平台柴裕红博士,西北师大欧洲杯下单平台吴国喆教授、牛绿花教授等老师也莅临现场。学术报告会由欧洲杯下单平台王勇教授主持。

陈夏红博士首先从破产法产生的历史说起,通过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破产法产生的历史进行分析,指出破产法对现今的市场经济国家重要作用。他强调,就当今社会而言,一个国家的破产法完善与否是可以衡量该国家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作为市场经济“退出法”的破产法,与市场经济“准入法”的市场主体法(包括公司法等)和市场经济“运行法”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市场经济法中的“基本法”之一。

其次,陈夏红博士讲述了破产法的相关制度,他指出破产法是一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同时它也给债务人以缓冲重整的机会,它是一部调整债权人之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以及债权人和其它相关人之间的法律。

最后,陈夏红博士就破产法现今面临的问题以及破产法改革的方向展开了论述。他指出,总体而言,过去十年我国破产法的实施是一个较为失败的过程,主要原因表现在相关立法的不完善、执法中的行政权过多干预、司法中处理的案件数量偏少,法官应对破产案件的能力有限等。因此,在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的背景之下,中国破产法的制度完善和健康实施仍然任重而道远。

报告结束后,主持人王勇教授对陈夏红博士的报告主题和内容作了一个简短的总结和点评。他从中西方比较法律文化的角度提出,东西方破产法的立法理念是深深嵌入在所在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基本价值观之中的,中国的破产法实施的困境是与试图调和东西方两种不同的文化价值观所造成的。西方的破产法是一种较为典型的“临终关怀法”,但是,破产法在中国的实施却成了一种“人文关怀法”。人本主义或民本主义的历史文化传统始终是挥之不去的中国破产法的隐性的价值底色。

随后,陈夏红博士还与学院的部分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本次报告会主题集中,内容丰富,现实感强,既涉及专业的法律实务问题,又涉及法律思想和法学理论问题,使欧洲杯下单平台师生对破产法的立法趋势和实施现状有了一个更清晰、更全面的认识。

 

                                                      (撰稿:贾  晨     审稿: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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