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进两岸大学生的了解和友谊,促进两岸大学生文化交流,开展校际文化参访活动,体验台湾风光和人文风情,开阔眼界,扩大交流,学校将在2013年、2014年之后继续选拔26名优秀大学生在今年暑期赴台湾首府大学进行为期十天的访问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限定推荐2-3名。
三、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2、身心健康,能保证完成访问交流任务;
3、被选拔学生家庭能承担相应费用。
四、选拔程序
本人申请,学院初审推荐,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港澳台办公室面试考查,最后提交学校决定。
五、访问时间
2015年7月11日—20日,共10天。
六、参访内容
台湾高等教育了解、台湾高校校园文化生活体验、课堂观摩交流、专题讲座、台湾小吃制作、烘焙课程、探索课程、社团活动参与以及校际联谊、文化考察等。
七、活动费用
台湾校内食宿及活动费用由对方高校负担,其他费用包括往返机票(票价待定)、台湾校外考察费约4100元(以汇率4.8估算,届时以实际费用为准)、办证手续费260元、保险费260元等需学生自理。
七、活动费用
台湾校内食宿及活动费用由对方高校负担,其他费用包括往返机票(票价待定)、台湾校外考察费约4100元(以汇率4.8估算,届时以实际费用为准)、办证手续费260元、保险费260元等需学生自理。
八、其他
1、被选拔学生要珍惜赴台访问交流的机会,认真参与访问交流活动,注意对外交往;礼节,遵守出访纪律要求,充分展示大陆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参访学生要积极配合学校办理各项赴台手续,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各类证件,及早准备相关学习生活用品,以免延误访问交流活动的顺利进行。
3、有意申请的同学于4月27日上午11点之前将推荐表交至学院120团委办公室
法 学 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