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西北师范大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
2014年西北师范大学“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采取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按学院全体班主任人数15%的比例确定推荐人选。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联评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现金1000元奖励。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
2、尊重学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能富有成效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得到学生的普遍认同。
3、在工作中善于总结经验,深入钻研业务,班级学习成绩和各项活动在本学院同年级具有示范作用,无重大工作失误;
4、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5、所带班级曾被评为院级以上(含院级)“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
请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1500字左右个人单行材料一份于11月11日上午10点之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院214办公室。
附件: 《西北师范大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法 学 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