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榜样力量和导向作用,引导广大高校少数民族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现请各地教育部门推荐一批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名单和基本情况。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少数民族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
二、遴选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2.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与各民族学生积极交往交流交融,在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
三、遴选要求
1.按属地原则组织遴选。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工作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开展遴选、推荐工作,每省推荐10—15名,每所高校不得超过2名。遴选过程中要兼顾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地方所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要兼顾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
2.学生所填写的推荐表(见附件,可在教育部思政司主页下载),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
附件: 遴选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推荐表
四、报送时限和方式
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工作部门于2013年12月9日前,将推荐表统一传真至010—66097110,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zszhc@moe.edu.cn。
联系人:孔祥年,66092164;葛元杰,66097663。